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

《相遇》(一)

早前參加的比賽公佈了結果, 結果是無甚驚喜地落選了。


既然落選, 文章擺著也沒用處, 當然要放上來給大家看看, 讓大家指教一下。


小說構思是用了那時經常想的一些關於相遇, 緣份的事, 所以順理成章用了這題材。


小說會分作三篇放上來, 希望之前沒空或沒興趣看我的長篇的朋友, 可以看看這個短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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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剛下班的我,如常地在巴士站等侯著回家的車。


        今天的運氣看來不錯,沒等多久便有巴士來到了。我跟隨著人龍緩緩前進,當我終於踏進巴士的入口時,前面的人卻停了下來。


        我探頭一看,只見前面的一位女生正焦急地翻弄著錢包,看來應該是沒有零錢吧。跟在女生之後的人等得不耐煩,都逕自越過她走進車廂,而女生仍然狼狽地站在司機座位旁邊。


        在我前面的數個人都走了後,我也走到了女生的位置,付款過後,見她如此不知所措,便打算幫她一把。


        「有什麼可幫得上忙嗎?」我對女生道,她聞言望向著我,這時我才看到她的面,我習慣性地打量著她,之後又在心裡嘆了口氣。


        「啊……這個,不知你有沒有零錢可兌換……」女生有點尷尬地說,只見她錢包內就只有一張一千元鈔票。


        「我沒有那麼多錢可換給妳呢……不如我替妳付好了。」我說著便從口袋裡拿了零錢,雖然女生見狀意欲阻止,但我還是將零錢放進錢箱。


        「這樣不太好啊!不如我之後還給你吧!」


        「不用了!只是幾塊錢而已。」


        「應該要還的!可是我之後該如何還給你呢?」


        「那便待我們下次再遇見時才還吧!」我微笑道,接著便轉身走開,沒有再多看女生一眼,因為我知道,我和她以後也不會再遇見。


        視線一轉,我看到出口旁的座位坐著一個男生,心裡不禁暗自皺眉,也不知有否露在面上。


        又是他!雖然由我第一次遇到他,我便知道我會經常跟他相遇,但也想不到次數會如此頻密,一星期七天中總有四五天會遇到他,就像預先約好了似的。


        他也留意到我了,不過也只是留意一會,我也沒再停留繼續前行,如果認識而不相熟的話,經常碰面真的很煩擾,所以我沒打算上前結識他,他的想法應該與我相同吧!


        我看到前面有一個空位,便向著那兒走過去,順便環視了車廂裡的其他人。


        空位旁邊的是個樣貌清秀的女生,憑我的感覺,她應該是個善良的人,可是我和她之後還有再見的機會吧!真是可惜。


        看來今天還是找不到呢!我在空位坐下,便閉目小睡,直至下車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 回到家裡,便看到媽媽坐在飯桌那兒,桌上佈陣般擺放了好幾張塔羅牌。


        「今天遇到了嗎?」媽媽劈頭便問。


        我苦笑著搖頭,媽媽又道:「希望是真的未遇到,而不是遇到了但不知道。你要知道一旦錯失了你跟她的相遇,你便可能會孤獨一生了啊!」


        我不滿地道:「妳不用每天也在叮囑吧!而且也沒妳說得那麼誇張!」我不理媽媽叫喚,逕自走進自己的房間去。


        其實我也了解媽媽的話,就是了解,才不想再聽她囉唆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 出色的占卜師都是天生的。


        要成為占卜師,占卜的方法、知識和技巧當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占卜師要具備一定的直覺和感應,不但要觀人於迷,更要有看透別人內心的能力。這種直覺和感應一般都是與生俱來的,後天難以培養,沒有的話當然也可當占卜師,但效果一定會差很遠。


        媽媽是個出色的占卜師,而我也遺傳了她那當出色占卜師的能力。雖然我還算喜歡占卜,但我沒打算當占卜師,現在只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。


        不過,其實我每天也在運用我天賦的能力,全因為一個占卜結果:


        「在我二十三歲的時候,我會遇上能成為我的另一半的女生,可是我與她在一生中只會相遇一次。」


        換言之,我與她只有一次相遇的機會,遇上過後,除非兩人之間有約定,否則便再也不會遇上。


        現在的我正是二十三歲,因此我每天也在留意跟我相遇的人,憑著我的感覺,我可以知道我與別人之間的緣份,那些人之後不會再見,那些人會經常遇見,這些我都能分辨出來。


        我的目標自然是那些只會遇上一次的女生,雖然實際上她們的數量不少,但我深信若果她真是我的另一半,我一定能在眾人之中把她分辨出來,只要能夠把握這唯一的相遇,我便可以將我跟她那只足夠相遇一次的緣份延續。


        所以無論是在街道上,在車廂中,在食肆裡,在商店內,我也無時無刻地留意著身邊的人,就如我今天在巴士上所做的,因為我不知道她會何時出現,我怕只要我稍一分神,她就會在我身邊擦過,然後不帶半點痕跡地消失。


        由我二十三歲生日到現在已經半年了,可是我仍未發現那個她,至少我自己認為是這樣,我也無從得知我有否錯失了,我只知道我現在可做的,便是繼續捕捉每一個跟我相遇的人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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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則留言:

  1. 我第一個啊!哈哈! 只會見一次?可能錯過了自己也不知道.....
    [版主回覆07/21/2008 01:09:00]恭喜哂~
    對啊, 只會見一次, 所以要金睛火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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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讓我想到陳奕迅的十面埋伏...
    [版主回覆07/21/2008 01:11:00]還真是有點貼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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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這個故事十分生活化,很容易代入。 期待故事的發展。 順便一問,「我」是男或女?
    [版主回覆07/21/2008 01:14:00]「我」是男的, 他要找的人是女的嘛
    除非我是在寫同性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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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,因為我見「我」留意那個「他」嘛...... 好,現在看(二)
    [版主回覆07/24/2008 00:35:00]竟然是這樣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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