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《迷失》過後

早前寫的小說《迷失咖啡店》,裡面的咖啡店女店員最後去了工作假期。

其實這個設定,靈感的來源大概是來自我一個去了工作假期的朋友。

故事中主角和女店員同樣對人生感到迷失,女店員最後選擇參加工作假期作出改變,而主角則繼續留在香港,兩人都希望下次再見時都已經變得更好,不再迷失。

現實中,我的那位朋友已經回來了。

她到底有沒有變得更好,我還未知道,但工作假期的經歷,本身無論是好是壞,我相信對她都一定有所得著。

至於我呢,過了這一年的時間,好像仍是原地踏步,仍在迷失。

因為這想法,我重看了《迷》的最後一段,看著女店員的自白,我覺得自己仍然是她描述的迷失狀態,真是一點改變都沒有,我甚至覺得自己沒面目去見那位朋友。(先旨聲明,其實我跟那朋友並沒有像故事中的那種關係和約定)

這一年,我到底做了什麼呢?

唉…



順帶一提,重看那最後一段時,其實自己看到想哭。

我覺得當看回自己的作品時,會有個奇怪的現象,就是自己會好像變成一個沒關係的讀者,明明是自己寫的故事和想法,看著時卻覺得是第一次接觸似的,然後又會被其內容觸動。

由於根本是自己的想法,所以觸動是正常的吧,因為是100%的共鳴。

又或者像之前看過王貽興寫過的,大概意思是,如果連自己都感動不到,那如何感動其他人呢?

開始不知自己在說什麼。

總之,寫作的確是一件美好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