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

無題2

先感謝各位看無題網誌的blog友,你們的回應確實給了我支持和方向。


這篇是稍為交代一下後續的事。


 


那份禮物,我已經送了。


不過翌日,她便靜悄悄地把禮物還給我,並附上小紙條乙張,內容大約是她不可以收這麼昂貴的禮物。


除此之外,她便再沒有其他反應,沒跟我說過有關此事的話,而我也像配合她似的,沒再提起過禮物的事。


由於我與她本身也不是特別熟絡,所以我不太察覺到她有否態度上的轉變,遲鈍的我,大概還需要更多時間去感受。


現時的情況,就好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似的。


 


我想,除非她在那方面真的很遲鈍,否則或多或少也猜到我的心意吧。


至於她的想法,總覺得明確得來又有點疑問。


其實她拒絕收這份禮物,都算是預計之內的事,我也不怎麼驚訝。相反如果她若無其事地收了,反而會有點奇怪。


她的心裡沒有我,我想這是明確的事,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覺得,所以她不收是正常的結果。


不過我又疑惑,假設對方也對我有意思,她是否也會退回禮物?


畢竟兩人不是情侶關係,她會否覺得還未能接受昂貴的禮物呢?


當然如果我選擇這樣想的話,絕對是在自欺欺人,我也只是假設一下而已。


 


很像電車男的網誌,不過還是想問一下:


你覺得她的反應代表了什麼呢?


你覺得我應否有什麼跟進行動呢?


 


不過跟不跟進也沒所謂了,其實最近的想法和感覺又改變了一點,這點或許有空又說一下(雖然沒人有興趣)。


反而是最近都因這件事而沒心機做其他的事,當中影響甚多的是寫作,那段期間完全不想寫。


我是時候重拾心情做真正會令自己開心的事了。


 


再次感謝大家聽我發牢騷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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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你們有人讚她,真的好開心!(其實關我鬼事)


她真的是個很好的女孩……(可能我還未看到她的缺點吧)


在已定的條件發展之下,這個結局都算是 good ending 了。


7 則留言:

  1. 你都好,可以拿回禮物。 我試過對方收了禮物,來了一個多謝電話,但之後又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了。 你朋友都好均真, 是好人。 我覺得你應該成為她得好朋友先,其它慢慢再算。 如果她交了男友,又不妨等一兩年,說不定她又會覺得你好處多點。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01:08:00]其實拿回來也不知道可以怎樣, 我自己用不了, 又不想賣出去, 送給別人又不知送給誰, 所以暫時還是要它長眠家中, 好可憐呢.......
    謝謝你讚她~
    我就是不懂得跟她親近一些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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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個女孩應該是個很好的人,現今的女孩子,怎會退還禮物的呀? 不過,老實說,我覺得她對你沒意思。你有沒有她的face book或msn, 應從這兩個途徑先跟她混熟,再看看她到底是怎樣的人。女孩都愛聊天,你先和她聊聊再看。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01:20:00]也謝謝妳讚她啦~
    現今的女孩子(港女?),怎會退還禮物的呀?(是這樣的嗎?)
    她對我沒意思, 我也是這樣覺得的
    我有啊......我就是不知可跟她聊什麼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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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「 雖然沒人有興趣」這話很狡猾呀! 因為明明就有人有興趣,這句話會讓人忍不住留言「 明明就有人有興趣」 說回正題,在我的角度出發, 殘忍一點說,拒絕禮物也是拒絕送禮人的意思。 可是,你都知女人總是麻麻煩煩, 這一刻拒絕,但認識久一點或某些事後,對你改觀也說不定。 極端一點的例子(也許你在我的BLOG也看過), 就是我認識的某對男女明明互憎, 上個月卻突然熱戀起來......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01:27:00]其實我都不怎懷疑她拒絕我這件事了........
    我不知道能否令她改觀, 也大概等不了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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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是附上小紙條不是親口婉拒嗎....
    那, 讓這事沉澱一下吧!
    重拾心情做真正會令自己開心的事是好的.
    我可以多看你寫的東西. 人生經歷愈多愈能豐富文字.
     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01:31:00]附上小紙條和親口婉拒分別代表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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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有沒有「松」了一口氣的感覺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01:33:00]少許吧, 畢竟我送了, 至少我對得住自己, 事情也差不多塵埃落定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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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。>》】星夢零之月【《<。2009年8月18日 上午9:50

    】求轉貼【誰來愛愛野良貓…
    前幾天, 有一個朋友留言, 說一位專門照顧流浪貓的女士, 因一次意外, 墮樓身亡了, 在她身故後, 問題出現了, 因為在這位女士的家中有十九隻貓, 因為就只有這位義工照顧著這十九隻貓, 所以在她身故後, 貓兒們都失去了一位主人去照顧, 現在希望大家看到這個post, 可以去這個blog去看看, 看看能不能幫幫忙, 領養一隻回家, 謝謝各位
      這是blog的地址: 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olausen-lisa/article?mid=30461&suc=1
    [版主回覆08/18/2009 23:23:00]不會養寵物呢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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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至少,你是曾經愛過
    又要分享我的舊作
    曾經愛過
    [版主回覆08/19/2009 01:25:00]謝謝分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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