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

跑步

我不常做運動,不過最近想做多一點,所以會不定期地在週末時去跑步。
今天原來是想跑的,但是昨晚好像很累,便打算作罷了,誰知今天卻早醒了,於是又去跑了。
到跑完了,打算慢慢行回家時,雨卻下了起來。
我躲在樹蔭下避雨,等了沒一分鐘,雨又好像幾乎停了,於是我又繼續走。
可是走不了多久,雨又來了,這次我就不理了,反而冒著雨跑了起來,反正本身都已經跑到濕了,待會都要沖身,淋一淋雨也沒所謂吧!
這時我想,我有多久未淋過雨了?多久未如此毫無顧慮地淋雨?
想及此處,忽然有種好玩的感覺,我就這樣一邊跑,一邊享受著雨點撲面而來的感覺,雨中跑步更讓我有點艱苦練習的錯覺。
可是,雨這次沒有再停下,反而變本加厲越下越大,達到暴雨的程度。
身體被瘋狂的雨水不停鞭打,眼睛亦為了不入水而睜不開來,我正式成為了落湯雞。
老實說,此刻實在不能說是享受了,只想盡快逃到簷篷之下。
但我還是覺得十分有趣,如果我是一個十分外向並不理會世俗眼光的人,那刻我大概會瘋狂大笑起來。
那大概是一種放縱,脫軌,瘋狂,豁出去,不依常理的快感,情況大概像拿蛋糕擲向別人,然後互相把忌廉弄到對方身上報復的行為,不同的是我沒有後顧之憂,反正之後都要沖身。
忽然覺得要高唱一句:來吧!三分鐘放縱!
的確,三分鐘好了,放縱太多就無益了吧。

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

那夜凌晨,我在Yahoo搜尋榜看到一篇網絡小說

如果是知情的話,大概看標題就知道我要談的是什麼。
沒錯,今次想談的是大熱的網絡小說《那夜凌晨,我坐上了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》。

就如標題所言,知道這小說是因為在Yahoo搜尋榜看到這個小說的名字,完全不明所以,在好奇心驅使下按入去看,才知道是一篇源自高登講故台的懸疑科幻小說,作者名為pizza。
抱著即管一試的心態去看,誰知一看便停不下來了,這是平時不上高登的我在高登逗留得最久的一次。
不過在高登看真的很辛苦,因為有很多無關痛癢的「留名」,翻了幾十頁都看不到一篇小說,還是之後才知面書有專頁可看,閱讀過程才暢順一點。
一邊看一邊想寫一寫對這小說的想法,不過還是想先看完,現在好不容易終於看完已出的文(不過還未結局……),便稍為寫寫吧。

首先,我個人覺得這小說很好看!
情節緊湊,懸疑氣氛濃厚,謎團一浪接一浪,越揭越多,越解越亂,不時都看得雞皮疙瘩,驚心動魄!
看別人的回應,有的說這小說好像某些大作(恐懼炸彈、飄流教室……外國的不記得……),恕我讀得書少,那些大作通通都沒看過,不知這小說跟它們比如何,但我真的覺得這小說已經寫得很好。

另外,除了讚它好看之外,對整件事也有一些啟發。

我想大部分人都認同香港人相對其他地方是較少看書的。
不過看見《那夜凌晨》的成功,我的想法改變了。
事實是只要故事好看,即使只有文字,仍然可以吸引很多人去看的,回應中就不乏一些說自己以前不會看書或故事,今次是第一次這樣追故事的人。
當然小說用口語敘述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比較易讀(更有很多粗口),但我相信這點沒什麼大關係,即使是書面語還是會受歡迎的。
關鍵其實不在有多少人習慣看小說,市場多大,而是小說有多好看,只要好看,自然便會有人看,即使是從來不看書不看文字的人。

另一點是發表的途徑。
《那夜凌晨》由最初在網上發表,到現在已經出了實體書在書展發售。
我幾乎可以肯定,如果《那夜凌晨》一開始便是出實體書,應該不會有那麼多人讚好。
現在的成功,絕對有賴網絡的力量,一傳十十傳百,同時亦因為是免費,致使獲得這麼多粉絲的支持,當然最重要還是要故事好看啦!
可是,在網上發表小說的人又豈止pizza兄?其他人,包括我,為何就達不到他的成績呢?
當然他的成功最主要還是因為故事好看,我也不是說自己的小說比他的好看,只是我亦在想,是否可以更有效地運用網絡的力量,令自己的作品有更多人認識呢?
我有想過,下一篇小說是否也試試放在高登講故台裡碰碰運氣?
不過還是那句,好看還是最重要的,不好看,弄什麼都沒用,更何況我連寫出來都成問題呢,還是先做好基本的事吧!

最後,再次衷心支持pizza兄,亦希望他盡快完成故事的結局吧!

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

活得更好

不知不覺,2012年便過了一半了。
想做的事,完成了多少呢?好像還是沒什麼進展。
在這上半年,我發覺我不停地想著一件事,想念的次數是以往未曾試過的。
那件事便是,我要活得更好。
何謂活得更好呢?這點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詮釋。
而我所想的意思是比較「硬」的,不是心靈層面上的,而是生活處事層面上。
例如希望身體健康一點,要有充分的休息,最好有適量的運動,總之要讓身體有最佳狀態,因為覺得要先有好的肉體,才更能培養好的精神意志。
另外是辦事的表現,要專注一點,決斷一點,快捷一點,盡量有效率地完成工作。
要善用每一分每一秒,不要時間過了也不知自己做過什麼。
等等。
很普通?很基本?
沒錯,所以我認為如果做不到,我這一生就只是這樣了。
半年過去,進展如何?還是那句:仍需努力。

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

流動寫作

智能手機日漸普及(或者可說是已經很普及),我們不時都會看到街上的人在埋頭苦幹地玩手機。
慢著,誰說手機一定是用玩的呢?
手機除了玩遊戲看面書和whatsapp,還可以做更多事,例如寫作。

現在都幾乎全靠流動裝置來寫作了,早前參加比賽的作品都是用手機和平板電腦來寫,寫完才在電腦整理。
你可能會說,用電腦不是會更快更順手嗎?只能說小弟的個案比較麻煩,因為我如果用電腦來寫作,一定要等到四野無人才能開始,而待到那時候,又通常做了別的事,所以是非常麻煩的。
相反用流動裝置的話,不會那麼容易被人看到我在做什麼,而且在乘車的時候也可以寫,時間便較有彈性了。
當然即使如此,還是很容易做了其他的事,實情是最近都沒怎麼寫呢,不過至少是比只有電腦的年代好了。

在流動寫作的實際操作方面,我是用瀏覽器進入Google Doc來寫的。
因為我不想被人發現我在寫作,用這方法就不會留有痕跡,即使有人拿我的手機翻查,也不會找到什麼,就算看到我有上Google Doc,他也無法登入查看。
而且存取也很方便,不同的電腦和裝置只要上去Google Doc就拿到最新版本,不用在檔案的傳輸和版本管理上操心,這就是雲端的方便之處。

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像我這樣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來寫作呢?
說不定你今天在地鐵看到在埋頭玩手機的那個人,便是明日的成功作家呢!


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

《在過去尋找你》(五十九)



    翌日早上,阿揚如常準備上班,臨出門前瞄到昨晚放在茶几上的相片,心想:「還是不要被小敏看到這相片。」於是隨手將它塞進褲袋裡後才出門去。


    這天上班過程順利,阿揚下班離開公司,走了幾步,便看到小敏在不遠處站著。


    阿揚吃了一驚,這時小敏也看到阿揚了,她揮揮手打一下招呼,便慢慢走過來。


    「妳怎麼在這裡?」阿揚問道。


    「我找不著你,所以在這裡碰碰運氣。」小敏道,她跟平日好像有點不同,看來滿懷心事的樣子。


    「我當然是在公司,妳沒理由不知道啊!」阿揚疑惑的道。


    「我……我怎知道!你今天很奇怪!」小敏氣憤道。


    阿揚感到莫名其妙,奇怪的是小敏才對。


    「算了,」小敏道,「說回正事,雖然我不太理解你在想什麼,但聽阿宇說你有找過我吧!不如……就在這裡說清楚吧。嗯……還是找個地方坐下來呢?」


    阿揚依然一頭霧水,不過看來是阿宇的把戲吧!


    阿揚嘆氣道:「別聽阿宇胡說,我們回去吧。」


    「根本不關阿宇的事!這是我們之間的事!」小敏帶點激動地道,「我都已經說得這麼清楚了,你好歹也說點什麼啊!」


    「妳說了什麼?」阿揚如墮五里霧中。


    「你明明知道的!」


    「我就是不知道,妳何時說的?」


    「今天下午!」


    「沒可能,我下午都在公司工作,沒見過妳。」


    「你說謊!我明明就見過你!我們還有對話!」


    阿揚實在不解,但小敏又沒理由騙他,於是道:「妳會否記錯日子了?」


    「記錯?」小敏道,此時她的緊張情緒慢慢放鬆下來,取而代之的是悲哀的神情。


    「我明白了。」小敏落寞的道,「你是想當作沒發生過吧?這就是你的答覆吧?我總算明白過來了。」


    小敏又道:「你先回去吧,我想獨個兒靜一靜。」說著便逕自轉身離去。


    「等等!」阿揚叫住她,「我完全摸不著頭腦,當中是否有什麼誤會了?不如我們坐下來慢慢再談吧!」


    「已經很清楚了!沒什麼好說!」小敏不加理會,更反而加快腳步。


    阿揚連忙追了上去拉住小敏,他雖然本來就想跟小敏疏遠一點,但卻不能接受此事發生得不明不白,所以他這刻不能讓小敏就這樣離去,一定要將此事弄得清清楚楚!


    「妳先別走,我們回家好不好?回到家冷靜過後,我們再好好談一下。」


    「我現在只是想一個人,你放手好嗎?」小敏近乎哀求的道。


    「對啊!人家的事用不著你來操心,你就放手吧!」一把陌生的聲音突然插了進來,阿揚和小敏同時望向搭訕的人,一看之下兩人都呆了,由於事出實在非常突然,他們除了瞪大雙眼外便完全不會反應,阿揚覺得自己的心臟好像停止跳動了。


    「怎樣?很驚喜嗎?」身穿忍者服飾的男人說道。



(待續……)


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

現身

不知不覺竟然已接近一個月未有更新,自己都覺得離譜 。
正確點說是連純粹上來看都很少。
這一篇也只是乘車時用手機寫的。
是否真的這麼忙?大概不算是。
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星期一至五晚播放的三國吧!
它可算是完全霸佔了我平日上網的時間!
另外說說近況,繼手機之後,又花了一筆錢,就是我終於接受不了我那notebook的龜速,於是買了新notebook了。
上年還在想今年要花少點錢,結果也好不了多少。
不過或許受三國影響,買回來後暫時都用得不多,有時仍舊貪方便用iPad就算。
希望之後會好一點吧…

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

取代

早前買了智能手機。
原先是不打算這麼「快」買的,不過iPad始終不便攜帶,而且即使帶了如果環境太多人還是用不到,所以還是敗了新手機。
iPad原先是用只有數據的平板電腦計劃的,而手機當然要上網,所以手機計劃一定要轉。
為了選哪個計劃的問題掙扎了很久,最後還是以金錢解決問題,用了某台的多機共享計劃,目的是讓手機和iPad都可以上網。
iPad雖然仍保留上網能力,但相信實際用得上的時間不多。
因為現在手機幾乎完全取代了iPad了,現時出街都不帶iPad,只靠手機。
而實際上的確沒很大需要一定要帶iPad,我最常用的功能之中,看電子書和寫作基本上手機能完全取代,而且更加方便;瀏覽網頁方便iPad當然比手機好,不過這不算是常做的事,真的有需要時手機亦可代勞,只是麻煩一點而已;反而面書真的看不慣手機這麼小的畫面,不過不看也沒所謂,面書還是有用,主要用來上載相片。
總括來說,買新手機是有用的。(廢話)
那麼iPad就沒有用處了嗎?
當然不是,它在家中依然有很重要的地位。
當它在外出時的地位被手機取代的同時,它在家中也取代了電腦的位置。
如果只是上上網之類,我都用iPad就算了,因為實在太方便了,開始走進Steve Jobs弄出來的後PC時代。
最好的地方是,iPad是支援Yahoo Blog的!如果只是寫文字的話,可以用iPad寫網誌呢!
當然了,電腦還是無法被取代的,有些事始終還是要靠電腦。
整件事較為不好的,是多機共享最後可能只是一機獨享吧。